全筑股份向恒大发起333起诉讼,主张逾2.3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文章摘要:

恒大楼盘被查封,购房人应该怎么办?购房人能否办理过户?房产是否可能被拍卖后抵债?

上海律师-全筑股份向恒大发起333起诉讼,主张逾2.3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30)于11月17日收市后发布公告,称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成员企业因工程款纠纷事宜已向多地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上述期间内陆续收到法院关于333起诉讼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其中已完工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27起,受案地为武汉黄陂、上海松江、江苏启东、海南海口、内蒙古呼和浩特人民法院。原告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被告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成员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武汉三江航天盘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茸善置业有限公司、启东欢华置业有限公司、新世界中国地产(海口)有限公司、内蒙古鲁桥置业有限公司等)。

全筑股份陈述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有:原告与被告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的项目,合同约定工程办理结算后由被告依合同支付工程造价款,原告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被告已对涉案工程进行结算。依合同约定,被告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30天内向原告支付工程结算款。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工程造价款共计人民币22,817.36万元,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全筑股份提出的诉讼请求有三项: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22,817.3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在被告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就承建的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请求法院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均由被告承担。

另有6起未完工的施工合同纠纷,分别在武汉黄陂、哈尔滨市道里区、吉林省公主岭市、绍兴市越城区。

而同时,恒大部分楼盘因工程款纠纷被法院查封,即使已签购房合同并付款的购房者也不能办理房产证。以恒大(启东)海上威尼斯为例,购房者今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被告知楼盘已被查封,不能办理房产证,该楼盘被查封的案号为(2021)苏0681民初8747号。

购房者需警惕!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九民会议纪要》第125、126、127条对商品房消费者的权利与抵押权、优先受偿权的关系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依法支持购房者提出的执行异议:

一是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是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是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是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五是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对于“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可以理解为在案涉房屋同一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市范围内商品房消费者名下没有用于居住的房屋。商品房消费者名下虽然已有1套房屋,但购买的房屋在面积上仍然属于满足基本居住需要的,可以理解为符合该规定的精神。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此情况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商品房预售不规范现象为保护消费者生存权而作出的例外规定。如果购房者是以投资为目的购入房产,则不受该条规定的保护。

以恒大(启东)海上威尼斯为例,多数上海的购房者都是以投资为目的,若被封盘后不能办理过户,则房屋被拍卖后可能先用以偿还恒大及其下属公司欠付的有抵押权的债权,以及施工方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针对本次恒大海上威尼斯被法院依法查封一事,作为购房人应该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否则极有可能所购房屋被法院依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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