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公序良俗(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宏观政策)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文章摘要:

经济适用住房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就经济适用住房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利用公共资源谋取个人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一般应属无效。

租赁合同纠纷

【审查要点】

(1)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不存在强制性规范时,才能适用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规则。

【注意事项】

违反规章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规章的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规章是否涉及公序良俗时,要在考察规范对象基础上,兼顾监管强度、交易安全保护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慎重考量,并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充分说理。

【规范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31.【违反规章的合同效力】违反规章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规章的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规章是否涉及公序良俗时,要在考察规范对象基础上,兼顾监管强度、交易安全保护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慎重考量,并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充分说理。

【典型案例】

张雪蓉与祁骥、徐敏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17年上海法院精选案例》[裁判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沪01民终5440号]

裁判要旨: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就经济适用住房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利用公共资源谋取个人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一般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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